知识园地
业主未入住是否可以不交物业服务费
来源:本站 点击数:1997 字体大小:
答:要交。《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服务费是维持物业正常使用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卫生等良好状态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如果物业服务费用不能及时到位,就使得物业得不到应有的保养和维修,就会造成物业服务质量的下降。因此,业主有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时间应从通知接房时起算)。
东晨社区
知识园地
员工之家
推荐信息
·物业知识100问(第一章..
·东晨物业——净化小区环境
·物业 “绿” 动,修剪焕..
·真诚服务,默默付出—东晨..
·消防安全知识
·提升学校物业服务品质,共..
·春节我在岗|总有些坚守令..
·东晨物业--春风催新绿 ..
·春意渐浓 服务同行 | ..
 

山东东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www.sddcwy.com 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400-689-6777
电话:0538-3273877 传真(FAX):0538-3270177公司地址: 肥城市凤山大街与龙山路交叉路口   邮政编码:271600
[设计维护] 泰安开创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鲁ICP备0903657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