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园地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来源:本站 点击数:1599 字体大小:

                                              信息来源:肥城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东晨社区
知识园地
员工之家
推荐信息
·新年新气象,东晨物业开春..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家..
·疫情无情 人间有爱——西..
·年度总结
·品牌战略再结硕果!东晨物..
·东晨物业工会 冬季送温暖
·暴雪过后,东晨物业人在行..
·东晨物业例行每周大检查
·热烈祝贺东晨物业顺利通过..
 

山东东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www.sddcwy.com 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400-689-6777
电话:0538-3273877 传真(FAX):0538-3270177公司地址: 肥城市凤山大街与龙山路交叉路口   邮政编码:271600
[设计维护] 泰安开创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鲁ICP备09036577号-1